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澄清:总监理工程师评分从2分提至3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评分从5分调至4分;其他事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一、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修改。
- 修改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
- 修改后: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1)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注册证、资格证(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如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以证书所属单位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以投标单位提供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评分标准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评分标准中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修改。
- 修改前: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设备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有承诺的计5分,未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 修改后: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设备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有承诺的计4分,未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三、其他事项
- 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澄清公告,涉及两项重要修改:一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评分标准从2分提升至3分,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二是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评分标准从5分调整为4分,投标人需承诺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