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回复8个问题。涉及压裂用电5000Kw、电费不含在中标价、每口井20吨柴油备用、安全员证要求、井眼轨道设计、钻机类型ZJ30以上、电子签章有效等内容。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潜在投标人问题回复)
问题1:压裂用电容量
问题:招标文件中提及投标人如使用电驱压裂机组应自行考虑压裂用电保障,请问能给井场提供多少电容?
回复:招标人和桐梓县供电局仅签订了钻井网电服务协议,钻井期间将提供约5000Kw的容量,满足双钻机同时作业。投标人如使用电驱压裂设备,须自行与桐梓县供电局协商,确保项目压裂工作正常开展。
问题2:电费费用、电容及柴油费用承担
问题:中标价格费用是否包含电费?两部钻机能给井场提供多少电容?因非乙方原因停电或限电需使用柴油,费用由谁承担?
回复:(1)中标价格费用不包括电费费用,招标文件已明确钻井电费由招标人支付。(2)同问题1回复。(3)招标文件工程报价清单中已给予每口井20吨柴油的备用动力。单井柴油用量在20吨内由投标人承担,超过20吨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投标人提供相应依据后据实结算。
问题3:安全员证要求
问题: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员证,是否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回复: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非煤矿山安全员证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资格证(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均可。
问题4:井眼轨道设计调整
问题:狮溪3-1HF井设计中510.00m至650.90m井眼直径为311.2mm,该尺寸井眼施工中增斜率很难达到5.00°/30m,是否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
回复:钻井工程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执行。实钻中出现的井眼轨迹调整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方应加强现场技术管理,确保井眼轨迹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问题5:套管固井扶正器选型
问题:建议244.5mm套管固井和139.7mm套管固井均改用旋流刚性扶正器。
回复:本平台6口水平井固井部分的扶正器选型是根据已实施的狮溪3-5HF井的实钻情况优化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表层套管水泥浆密度
问题:表层套管领浆密度1.45过低,建议采用常规密度水泥,如井漏采用反注补充。
回复:钻井工程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钻井工程设计执行。
问题7:钻机类型选择
问题:招标要求ZJ30型及以上钻机,ZJ40型钻机标准台高为6.5米,能否使用ZJ40型钻机施工?
回复: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已明确两部钻机均应为ZJ30型及以上钻机,投标人投入的钻机类型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但费用执行钻井地质、工程设计对钻机类型的要求。
问题8:投标文件签章要求
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的是否满足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其中之一即可?是否满足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即可,不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回复: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采用已签字的原件或印章原件扫描上传或电子签章均可;要求盖单位章的可以盖单位电子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8个问题进行了官方回复。主要涉及:(1)压裂用电容量约5000Kw,用于满足双钻机同时作业,电驱压裂设备用电需投标人自行协商;(2)中标价格不包含电费,每口井配备20吨柴油备用动力,超出部分由招标人承担;(3)安全员证可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非煤矿山安全员证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资格证;(4)井眼轨道设计已通过评审,实钻调整需提出变更申请;(5)扶正器选型按已实施项目优化,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执行;(6)水泥浆密度按设计执行;(7)钻机类型不得低于ZJ30型;(8)投标文件签章可采用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