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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第八中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澄清文件

2025-09-02 7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招投标公告更正:调整考勤要求为月度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施工时间80%;社保证明时间范围调整为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关键信息

公告类型
招投标公告更正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更正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7条更正

2、考勤要求

原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至施工现场,其中项目经理、设计现场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出勤时间不少于25天。中标人连续两个月出现人员缺勤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变更后: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关键岗位人员每月的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若考核未达到此要求,将被视为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项目业主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改正;若改正后仍未能达标,招标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中止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未提供承诺的或承诺不完整的按废标处理,承诺格式自拟。

3、人员验证要求

原要求: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全体人员相关证书原件进行验证(同时提供拟派的管理机构全体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如合同签订前人员未验证或验证人员不齐全、人员证书原件不齐全,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定合同并没收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变更后: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全体人员相关证书原件进行验证(同时提供拟派的管理机构全体人员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如合同签订前人员未验证或验证人员不齐全、人员证书原件不齐全,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定合同并没收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未提供承诺的按废标处理,承诺格式自拟。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投标项目的更正公告,主要涉及投标人须知第9.7条的两项重要调整。第一项调整考勤要求,将原来的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的硬性要求,变更为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增加了灵活性。第二项调整人员验证要求中的社保证明时间范围,从原来的近三个月调整为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降低了投标人的准备难度。两项调整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未提供或承诺不完整的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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