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更正:合同采用总价形式,招标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中标人不接受修正报价将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第(2)点内容更正为:
(2)合同形式:总价合同,招标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招标人保留对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的权利,在合同签订前,根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对中标人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经双方修正后的综合单价作为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并作为供货合同附件之一,若中标人不接受,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主要内容涉及合同形式条款的修正,明确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招标人保留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和修正的权利。修正后的综合单价将作为中标人最终报价并作为供货合同附件。若中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可按评标委员会建议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