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台江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体系认证证书评分由3分调整为2分,得分依据修改为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详细内容
台江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台江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
原条款: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2.2.4(6) |
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得分依据: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2.2.4(6) |
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得分依据: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鹤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台江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公告。主要修改内容为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的体系认证证书评分标准,将原来的3分调整为2分,同时将得分依据中的"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以更加明确评分要求。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