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的 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E52042220250003YV001001 已于 2025年08月29日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得分:96.05
投标总报价(万元):140090.000000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660
项目负责人:黄党伟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注册证书编号:2019112053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得分:91.56
投标总报价(万元):149800.000000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天):660
项目负责人:无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注册证书编号: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得分:90.99
投标总报价(万元):155800.000000
质量:满足要求
工期(天):630
项目负责人:陈凯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注册证书编号:19B2Z031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公示内容中“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为固定格式及必选项,该公示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中标候选人可忽略此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 09 月 03 日至2025 年 09 月 05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电话:0851-86891064) 投诉。
招标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302564963(商务)、15186225223 (锅炉技术))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8579059)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