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黎平县城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招标文件澄清,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人员社保缴纳时间要求。
详细内容
黎平县城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黎平县城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5条款的第8条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规定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关于发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黔招协〔2025〕35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下浮一定比例后,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5条款的第9条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
特此澄清!
发布单位: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完整摘要
这是黎平县城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公告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了两项重要修改:第一,调整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改为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2025年发布的收费指南,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向招标人收取;第二,修改了投标人须知中对人员社保缴纳时间的要求,从原来的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调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本澄清由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和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