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文件澄清。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投标人需按要求补充承诺内容。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
详细内容
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文件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的"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项目(项目序列号:E520115202500044I),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 招标文件第三章-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期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即评分办法前附表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
-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为系统默认格式,投标人应自行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和"投标承诺"补充承诺内容。
其余不变,特此澄清。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的招标文件澄清。项目序列号为E520115202500044I。澄清内容主要包括两点:一是招标文件第三章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期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二是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为系统默认格式,投标人需自行补充相关承诺内容。由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联合发布,澄清日期为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