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市坪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食堂改扩建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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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正安县市坪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食堂改扩建项目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履约担保金额调整为合同金额的5%;企业信用评分由10分改为5分;项目名称使用灵活性说明。其他条款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正安县市坪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食堂改扩建项目
公告类型
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正安县市坪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食堂改扩建项目澄清公告
澄清事项一:履约担保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7.4.1-履约担保- 修改内容: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5%。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1个百分点,增加10%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
澄清事项二:企业信用评分修改
第三章-评分办法-2.2.4-企业信用- 修改内容:企业信用(5分),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高分)×(5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为投标截止时间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步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注:由于至开标时间,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关于投标人企业信用并未完善,该项评分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得5分。
澄清事项三:项目名称一致性说明
招标清单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不一致,投标人制作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时使用招标文件或招标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均有效。
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正安县市坪中心小学教学楼及食堂改扩建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履约担保金额由原来的"合同中约定%"修改为合同金额的5%,对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情况,每低于1个百分点增加10%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二、企业信用评分由原来的10分修改为5分,评分计算方式相应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得5分;三、明确招标清单与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不一致时,投标人使用其中任一名称制作工程量清单均有效。其余内容、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保持不变。
作者信息
贵州中甲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中甲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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