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273120250004SB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县城及经济开发区供水保障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南发改城镇〔2025]5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惠水县银冠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明田街道、濛江街道、涟江街道、好花红镇。 | |||||||||||||||
| 2.2 建设规模:新建水厂2座,设计供水总规模 3.5万 m³/d,其中:新建城南水厂(二期)一座,设计供水规模1.0万m³/d新建经开区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 2.5万m³/d.新建钢筋砼取水堤坝一座、新建取水泵房一座:新建输配水管道85.055km及配套设施:新建入户管网60km、水表16503块及配套设施 | |||||||||||||||
| 2.3 项目总投资:347032800元。 | |||||||||||||||
| 2.4 合同估算价:292428300元。 | |||||||||||||||
| 2.5 计划工期:1095 天。 | |||||||||||||||
| 2.6 招标范围:勘察阶段: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包括变更设计(若有))及相关专题、施工图设计(包括变更设计(若有))、施工图预算、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 (3)同一设计单位或者同一施工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 7.其他 | |||||||||||||||
|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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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9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