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锦屏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已由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屏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锦发改审批〔2023〕170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6246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锦屏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锦屏县 锦屏县三江镇(县城区)。 | |||||||||||||||
| 2.2 项目总投资:86246000元。 | |||||||||||||||
| 2.3 计划工期:365天 。 | |||||||||||||||
| 2.4 标段划分:锦屏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 |||||||||||||||
|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相关监理服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7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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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