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镇远古城景区观光摆渡车采购项目已由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5-522625-04-03-94324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远九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90000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镇远县舞阳镇。 | |||||||||||||||
| 2.2 建设规模:采购15辆60座的新能源观光摆渡车。 | |||||||||||||||
| 2.3 合同估算价:900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30天 。 | |||||||||||||||
| 2.5 标段划分:镇远古城景区观光摆渡车采购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采购15辆60座的新能源观光摆渡车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报名开始之日至开标截止前期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1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1.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镇远县粮食局大院;电话:0855-5722503; 2.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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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