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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南寨镇南包村大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理)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南寨镇南包村大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审批〔2023〕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845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剑河县南寨镇。  | 
| 2.2 建设规模:涉及7个隐患点分别采取以下工程措施,“剑河县南寨镇南包村大寨不稳定斜坡”采取“抗滑桩+桩间板+挡墙+地表排水”工程措施;“剑河县仰阿莎街道民族中学滑坡”采取“格构梁+锚索+抗滑桩(含挡板、冠梁)+挂网喷浆+坡面绿化+截水沟”工程措施;“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川洞村1-7 组滑坡”采取“锚杆+挂网喷浆+锚索格构+护脚墙+主动防护网+挡墙+截排水沟”工程措施;“剑河县第四中学不稳定斜坡”采取“格构梁+全粘结锚杆+护脚墙+挂网喷浆+坡面绿化+截排水沟”工程措施;“剑河县柳川镇南脚村一至十组不稳定斜坡”采取“锚索格构+锚杆+主动网”工程措施;“剑河县柳川镇清江村柳川小学滑坡”采取“拦石墙+主动防护网+仰斜式挡墙+菱形格构+坡面绿化+全粘结锚杆+格构”工程措施;“剑河县柳川镇南脚村七、八组滑坡”采取“抗滑桩+主动防护网+仰斜式挡土墙+挂网喷砼+锚杆格构+锚索格构+坡面绿化”工程措施。 | 
| 2.3 合同估算价:1318100元。  | 
| 2.4 计划工期:240天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南寨镇南包村大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理)。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监督部门名称: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8号;电话:0855-5229926  2、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              | 代理机构: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4号 |          |         地址:凯里市博南西侧荷香居1号楼1单元2层A号 |           | 联系人:刘永军 |   |  联系人:范玉梅 |     | 电话:18786447979 |     |    电话:0855-8235687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251497214@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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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