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大美中小酱酒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二次)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大美中小酱酒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302-520523-04-01-6409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美(金沙)酱酒运营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城黔投(贵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五龙街道五星社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57893.26平方米(共分三期建设:一期168798平方米、二期354547.63平方米、三期334547.63平方米)。其中:新建生产车间635151.4平方米,包装车间53851.2平方米,制曲车间55428.1平方米,包装及成品库28434.16平方米,粮库42231.84平方米,内部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用房3155.32平方米,办公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9641.24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绿化、供水、供电、消防等附属设施。(请据此备案证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后方能开工建设。)
2.3监理服务期限:1095天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4日14时27分至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栋8楼2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栋8楼21号。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场所名称:贵州正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栋8楼21号,电话:18183497793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公告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金沙县,电话:0857-7221715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城黔投(贵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正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文华路15号3栋单元1层3(1)号 | 地址: | 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14栋8楼2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563100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张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692849969 | 手机号码: | 1818349779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务川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0272001300000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