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加配下寨、乌地、高坡、瓦窑边、高寨、三湾)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标段)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丹寨县(加配下寨、乌地、高坡、瓦窑边、高寨、三湾)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丹发改农经〔2023〕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779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 | ||||||||||||||
| 2.2 建设规模:对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调镇高峰村六组加配下寨滑坡、兴仁镇乌地村四组乌地滑坡、兴仁镇白头村三组高坡自然寨滑坡、兴仁镇卓佐村三组瓦窑边滑坡、南皋乡偿卡村五组高寨滑坡、南皋乡偿卡村六组三湾滑坡)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6处。 | ||||||||||||||
| 2.3 合同估算价:1011435.85元。 | ||||||||||||||
| 2.4 计划工期:15天 。 |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加配下寨、乌地、高坡、瓦窑边、高寨、三湾)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标段)。 |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因系统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黔东南州丹寨县龙泉镇塘中村五组乌尖滑坡:挡土墙651立方米,排水沟733米、挂网喷砼74平方米。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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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