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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2015年革东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施工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2015年革东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15﹞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12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剑河县革东镇。 |
|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含场平工程、房建工程及路网、管网、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667.69亩,总建筑面积2257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56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 |
| 2.3 合同估算价:691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90天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2015年革东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施工。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4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4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4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贵州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12号 | 地址:凯里市凯棉路贵府•佳和拉薇公园3层 | | 联系人:罗秀华 |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杨莉;成员:杨燕、吴秀云 | | 电话:0855-5223008 | 电话:0855-868970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剑河县县府路13号 | | 联系电话:136380987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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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