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丹寨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丹发改城镇〔20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5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丹寨县 县城区。 | ||||||||||||||
| 2.2 建设规模:1、新建雨水管(管径DN300-DN1400mm)共计34.1Km,排水涵10座;2、改建排水管10Km;3、新建检修井260座,雨水口180个,新建排水沟渠5Km等。 | ||||||||||||||
| 2.3 合同估算价:757100元。 | ||||||||||||||
| 2.4 计划工期:270天 。 |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 ||||||||||||||
|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8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1)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2)因系统无法修改,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总投资4500.00万元,本次监理招标合同估算价75.71万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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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