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0-522636-04-01-8077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丹寨县 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 | ||||||||||||||
| 2.2 建设规模:1#楼办公楼改造、10#楼厂房新建,以及相关配套管理设施和附属设施等。 | ||||||||||||||
| 2.3 标段合同估算价:316200元。 | ||||||||||||||
| 2.4 招标范围: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监理、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监理服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如果发现在评审过程中或评审完成后发现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审计报告等一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作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布,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3、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上传交易中心系统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电子锁解密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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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