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2025年南寨、南加、敏洞、南明、南哨、观么、柳川、久仰片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剑发改招标核准〔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862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剑河县南寨镇、南加镇、敏洞乡、南明镇、南哨镇、观么镇、柳川镇、久仰镇。 | ||||||||||||||
| 2.2 建设规模:实施26个村寨“水改”项目,主要内容含修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6套、210立方米不锈钢高位水箱26座,铺设De63引水管99200米、DN110消防管19500米,安装消火栓和消防箱1040个、DN100阀门井及闸阀260个、DN110Y型过滤器52个等。 | ||||||||||||||
| 2.3 合同估算价:1785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2025年南寨、南加、敏洞、南明、南哨、观么、柳川、久仰片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5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7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7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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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