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0058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的 贵安新区乡镇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E52018220230003WH) 已于2024-02-18 09:30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佳鑫悠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 3004996.46元 | 工期(天) | 20天(日历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险证号 | ||
职业/执业资格 | 注册证号 | ||
职称 | 职称证号 | ||
岗位证书名称 | 岗位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 ||
其他 |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
项目名称 | 高峰镇安置点二期幼儿园设备采购(高峰镇安置点二期幼儿园设备采购) | 建设单位 | 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 |
项目规模 | 详见施工合同采购清单 | 合同金额 | 1088000.00元 |
开工日期 | 2023.8.15 | 竣工日期 | 2023.9.15 |
项目地址 | 花溪区高峰镇安置点二期幼儿园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贵安新区马场镇中心幼儿园枫林分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 | 建设单位 | 贵安新区马场中心幼儿园 |
项目规模 | 详见施工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 | 599500.00元 |
开工日期 | 2021.8.20 | 竣工日期 | 2021.10.20 |
项目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项目规模 | 合同金额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项目地址 | 备注 | ||
二、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广运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 3003570.50元 | 工期(天) | 20日历天日历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
职务 | 无 | 姓名 | 无 |
身份证号 | 无 | 社会保险证号 | |
职业/执业资格 | 无 | 注册证号 | 无 |
职称 | 无 | 职称证号 | 无 |
岗位证书名称 | 无 | 岗位证书编号 | 无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 | 无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 无 |
其他 | 无 |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
项目名称 | 无 | 建设单位 | 无 |
项目规模 | 无 | 合同金额 | 无 |
开工日期 | 无 | 竣工日期 | 无 |
项目地址 | 无 | 备注 | 无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
项目名称 | 无 | 建设单位 | 无 |
项目规模 | 无 | 合同金额 | 无 |
开工日期 | 无 | 竣工日期 | 无 |
项目地址 | 无 | 备注 | 无 |
三、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娄山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 3000542.64元 | 工期(天) | 20日历天日历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
职务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社会保险证号 | |
职业/执业资格 | / | 注册证号 | / |
职称 | / | 职称证号 | / |
岗位证书名称 | / | 岗位证书编号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 / |
其他 | 本项目人员无要求 |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规模 | / | 合同金额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项目地址 | /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规模 | / | 合同金额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项目地址 | / | 备注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 2024-02-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7楼 电话: 0851-8890051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人: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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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