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1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301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市习水县
2.2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 249 亩,总建筑面积 31056平方米,建筑单体 16 栋,以及土石方、道路场坪、水电气暖管线、高低压配电、绿化等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2.4.1经批准的本工程中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1)各单体建筑、装饰、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2)土石方调整。(3)围墙、挡墙、护坡工程。(4)给排水。含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雨水系统、雨水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净水站、检查井、化粪池、水泵房、蓄水池等。(5)道路、场坪、广场(含广场砖)、地面停车场等。(6)供电系统。含营区供电电缆、变配电设备、发电机组、路灯等。(7)出入口大门。(8)综合管沟。(9)信息综合集成系统。含集成平台及机房,警戒监控系统,广播对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能源监控系统,水、电、气、暖、油自动计量系统,综合布线等。(10)通信管道及光电缆布设。(11)绿化。(12)水、电、气等市政引接。(13)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2.4.2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部分: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2)设计部分:建设红线内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项目总体规划和单体建设方案确定后,承包人根据招标人需求,制作建设方案多媒体演示动画等。(3)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特种设备除外)的采购(含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相关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等)。(4)施工部分: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不含发包人明确排除的内容)。(5)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时的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标段划分:4301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总投资估算价:约11068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见3.3条款)。资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务(含在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成员数不超过2家,其中:勘察设计单位须满足3.1款要求;施工单位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务(含在建)。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其他强制性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未处于国家及行业禁限期内。②投标人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③企业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息记录且满足国家或军队安全保密相关要求。3.1.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务(含在建)。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度未出报告的提供2016-2018年度),联合体投标者由牵头人提供。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具备房屋建筑EPC项目总负责人工作经历。3.2.2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3.2.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4人。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0年06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 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德宝贵御国际B3栋12楼(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网上报名的先咨询代理机构报名程序,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德宝贵御国际B3栋12楼(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遵义市习水县 | 地址: | 汇川区苏州路贵御国际B3栋12层 |
| 邮编: | / | 邮编: | 563000 |
| 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人: | 罗建强 |
| 电话: | 0830-6127870 | 电话: | 0851-28640033 |
| 手机号码: | 18170894257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0851-2864003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66021945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