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1.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大模型CDSS系统临床上线报告,包含月均有效对话次数及临床建议采纳率:次数≥1500次且采纳率≥60%得1分;次数≥1000次且采纳率≥75%得0.5分,满分1分。2.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大模型CDSS系统临床上线报告,包含月均有效调用次数及临床建议采纳率:次数超1000次且采纳率≥60%得1分;次数800-1000次且采纳率≥70%得0.5分,满分1分。3.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大模型CDSS系统临床上线报告,报告需包含月均病历生成使用次数及生成病历合规率(≥85%):次数超500次且合规率≥85%得1分;次数300-500次且合规率≥90%得0.5分,满分1分。4.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大模型病历质控准确性(全类型缺陷,样本量≥1000份、覆盖3个及以上科室)平均>90% 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5.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病历质控系统上线后,全类型病历平均问题数量较上线前同期下降>30%(统计周期均为连续3个月,排除特殊诊疗时期,比对基准为同期出院病历的平均问题数量)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6.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病历质控系统上线后,内涵性病历问题修正率(指医生主动接受系统建议修改诊断、治疗等内涵缺陷的比例,不含格式性缺陷及强制考核导致的修正)>60%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注:若内涵性缺陷修正率为50%-60%,但能提供医生对系统建议的满意度调查(≥80%)及质控效率提升数据(如人工质控工作量减少≥40%),可得0.5分)。7.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VTE系统在医院的临床质控效果证明,要求智能预警准确率≥90%得0.5分,灵敏度≥92%得0.5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4分。(注:若供应商无法达到准确率≥90%,但能提供临床漏诊率下降≥30%的证明,每1份得0.8分,满分3.2分)。注:一份证明材料针对以上1-7项内容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产品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项目报告、上线报告、运营报告或类似材料等),证明材料需有医院盖章,否则不得分。 | 系统实际应用效果证明:1.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大模型CDSS系统临床上线报告,上线后月均大模型对话次数≥3000次。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满分1分。2.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大模型CDSS系统临床上线报告,上线后月均大模型智能体调用次数超1000次。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满分1分。3.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大模型CDSS系统临床上线报告,上线后月均大模型病历生成使用次数超500次。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满分1分。4.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大模型病历质控准确性平均>90%的,每提供1份得1分,此项满分1分。5.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病历质控系统上线后,病历平均问题数量下降>30%,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满分1分。6.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病历质控系统上线后,病历问题修正率(指医生接受系统建议修改病历缺陷)>60%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满分1分。7.供应商或软件开发商能提供VTE系统在医院的临床质控效果证明,要求智能预警准确率≥98%,每提供1个证明得1分,此项满分4分。注:一份证明材料针对以上1-7项内容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产品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项目报告、上线报告、运营报告或类似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有医院盖章,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