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GZMX-GK-20250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公安厅“智慧警务中台”(基础共性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ARN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9-16 14:50: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技术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标包一:主体建设(二次)中的第“六、付款方式” |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硬件设备到货并由采购人点验通过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10%款项;项目完成上线试运行并通过初验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60%款项;项目通过终验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30%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应付款项等额增值税发票,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付款申请函、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付款手续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硬件设备到货并由采购人点验通过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30%款项;项目完成上线试运行并通过初验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50%款项;项目通过终验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20%款项。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应付款项等额增值税发票,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付款申请函、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付款手续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
2 | 第五章“技术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标包一:主体建设(二次)中的第“九、其他要求”内容作部分调整。 | 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是由贵州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统采分签”项目,分签主体为全省9个地级市公安局,各分签主体的成交/合同金额为本项目各标包(中标价÷9)。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主动对接各分签主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 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是由贵州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统采分签”项目,分签主体为全省9个地级市公安局,各分签主体的支付金额为本项目总金额(即:“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中标金额及“标包一:主体建设的项目实施方案深化设计费”采购金额的总和)的九分之一。其中“标包一:主体建设的项目实施方案深化设计费”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各标包的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根据贵州省公安厅工作安排,确定各分签主体的合同承担内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
更正日期 : 2025-09-24 16:28:3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事项不变,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信息(澄清、答疑、补疑等),并及时下载最新的相关文件或资料,以澄清或更正后相关文件或资料为准,若因未及时关注或响应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公安厅
地 址: 宝山北路82号
联 系 方 式: 0851-85904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铭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座3层3号
联 系 方 式: 0851-86878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丽娟、陶晔、蒋丽娟
电 话: 0851-86878198
答疑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