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复议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普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于2025年09月16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普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已于2025年8月18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在职情况受到相关投标单位的质疑、投诉,经向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申请,同意本项目于8月28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第一次复核。复核结果为维持第一次评审结果。第一次复核结果确认期间,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了新的调查情况,因此,于2025年9月8日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复核。第二次复核结果为:2025年09月16日经评标委员会再次复核,对原评标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符合评标办法要求。根据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关于复核普定县普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鄢勇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投诉事项的函》确认第一候选人普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鄢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因此,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议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其中评委李荣个人建议从其余投标人中按排序依次推荐3个候选人,但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意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结果公示至2025年09月2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822229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顺普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18536330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017082064 2025年09月22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