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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马场园数据中心北部电力通道工程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9-22 查看 1 次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88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马场园数据中心北部电力通道工程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贵阳市贵安新区马场园数据中心北部电力通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安经函〔2025〕11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安新区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为新建电力管廊,项目全长约 6.49千米,全封闭钢筋混凝土结构,本段管廊分为A、B 段,其中A段管廊起点为高峰山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附近,终点为数维路:长约 3.902 千米,高峰山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附近至兴安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段为单舱电力管廊长约2.062千米,共敷设2*220kV+4*110kV 电缆,兴安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至兴安大道与数维路交叉口段为双舱电力管廊长约1.84千米,共敷设2*220kV+10*110kV 电缆:B段管廊起点为青松变,终点为百马大道与金普路交叉口,长约2.588千米,青松变至兴安大道与金普路交叉口段为单舱电力管廊长约 0.58千米,共敷设 4*110kV 电缆:兴安大道与金普路交叉口至百马大道与金普路交叉口段为单舱电力管廊长约 2.008千米,共敷设8*110kV电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电力管廊的土建部分及消防、排水、通风、供配电工程、照明等。本标段桩号范围为AK0+000-AK2+400;起点(AK0+000)为高峰山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附近,终点(AK2+400)为兴安大道华为变附近,长约2.400km。高峰山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附近至兴安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段为单舱电力管廊长约2.062km,可敷设2*220kV+4*110kV电缆;兴安大道与茶园大道交叉口至兴安大道华为变段为双舱电力管廊长约0.338km,可敷设2*220kV+10*110kV电缆。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 完成本标段建设范围内土建及安装、配套设施等(含建设规模及内容中所含全部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完成本项目验收移交为止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可同时承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组成单位须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办理CA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2项目负责人资格:(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可同时承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组成单位须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办理CA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108。。

电话:0851-8851016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安新区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

联系人:

梁蕾霜、伍震宇、李莉、李肖宽、张驰誉、刘广贤

电话:

0851-88501606

电话:

1558527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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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

2025年09月22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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