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绥阳县县城周边排水防涝项目(二期)监理”更正内容如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有关“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费成本警戒线”的描述更正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监理服务费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其他内容不变。文件预览:答疑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