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铝兴南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点一期(BY-11-02-12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
更正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7.4 质量保证金”原为:“17.4.2 质量保证金比例:(按3%~5%计,工程结算价在3000万元及以内的按 5%计,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 3%计)。”现修改为:“17.4.2 质量保证金比例:(按3%计)”;
本项目“供配电工程合同”已重新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7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