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金沙县2021年度土地出让评估工作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1A554)已完成交易,采购人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共三家单位中标,中标金额按国家标准下浮50%,证明书出具日期2021年09月28日。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50%
项目名称
金沙县2021年度土地出让评估工作服务单位采购
详细内容
毕节市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
毕节市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
编号:BJ-2021-001129
交易统一代码:2021-522401-M74-D03-6650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入场交易证明书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 字段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金沙县2021年度土地出让评估工作服务单位采购 |
| 项目编号(进场登记号) |
93ZC2021A554 |
| 招标人(采购人) |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
| 代理机构 |
中向弘大招标有限公司 |
| 字段 |
内容 |
字段 |
内容 |
| 项目类别 |
政府采购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22日 |
公示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 |
| 第一中标人 |
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50% |
| 第二中标人 |
四川天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50% |
| 第三中标人 |
贵州恒鉴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50% |
发证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明书专用章)
日期:2021年09月28日
附件:交易证明书-打印.pdf(http://61.159.147.102/dbfile.svl?n=/u/cms/www/202109/2811204153tb.pdf)
完整摘要
本证明书编号为BJ-2021-001129,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金沙县2021年度土地出让评估工作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登记编号:93ZC2021A554)已完成交易。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类别,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人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为中向弘大招标有限公司。公告时间为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22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21年09月26日。本次采购共确定三家中标供应商:第一中标人为贵州中联信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中标人为四川天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人为贵州恒鉴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三家中标单位的中标金额均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执行。证明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09月28日,附有可下载的PDF版本交易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