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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5-09-05 发布人: 分类: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台江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

2.2.4(6)

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

得分依据: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

2.2.4(6)

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得分依据: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鹤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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