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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鸿景花园棚户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发布人: 分类:变更公告

关于乌当区鸿景花园棚户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对乌当区鸿景花园棚户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补充内容中条款序号修改。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补充内容第10.14.2项、10.14.3项条款修改为:

10.14.2项目管理团队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缴纳时间须为2025年8月缴纳的养老保险。

10.14.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修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养老保险扫描件。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书。

注: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中财务状况修改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项细微偏差扣分评审标准修改为: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0.5分),最多扣5分。

6.补充上传本项目图纸。

以上修改具体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贵阳泉城五韵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