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机组性能试验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的(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机组性能试验)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机组性能试验
第1中标候选人: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定证书(CNAS)。 |
报价信息: | 1858514 |
质量: |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性能试验及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以上或1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经济损失的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较大涉险事故。不发生企业范围内地质灾害、交通、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被列入安全、环保“黑名单”事件。不发生被行政处罚罚款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职业病防治等违法行为。 现场文明目标: 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和标准布置性能试验现场的文明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环境。 |
工期(或交货期): | 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各项机组性能试验。机组满足性能试验条件后,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进场试验。投标人在性能试验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全部正式成果资料。 |
项目负责人: | 张世海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注册(职称)账号: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2中标候选人: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定证书(CNAS)。 |
报价信息: | 1950000 |
质量: |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性能试验及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以上或1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经济损失的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较大涉险事故。不发生企业范围内地质灾害、交通、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被列入安全、环保“黑名单”事件。不发生被行政处罚罚款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职业病防治等违法行为。 现场文明目标: 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和标准布置性能试验现场的文明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环境。 |
工期(或交货期): | 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各项机组性能试验。机组满足性能试验条件后,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进场试验。投标人在性能试验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全部正式成果资料。 |
项目负责人: | 田志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注册(职称)账号: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3中标候选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定证书(CNAS)。 |
报价信息: | 2321500 |
质量: |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性能试验及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以上或1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经济损失的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较大涉险事故。不发生企业范围内地质灾害、交通、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被列入安全、环保“黑名单”事件。不发生被行政处罚罚款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职业病防治等违法行为。 现场文明目标: 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和标准布置性能试验现场的文明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环境。 |
工期(或交货期): | 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各项机组性能试验。机组满足性能试验条件后,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进场试验。投标人在性能试验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全部正式成果资料。 |
项目负责人: | 李战国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注册(职称)账号: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18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风控部)(电话: 13896146520)投诉。
采购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电话:18785816953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599105140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