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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甲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外包服务(二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18-11-02 查看 27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南明甲秀高级中学南明甲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外包服务(二次)已于2018年11月01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明甲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外包服务(二次)
交易编号:2018-ZFCG-2125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5日

三、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 2018年11月01日 14:00
磋商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磋商委员会组成: 杨昌全,王小明,李建琴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元)供应商地址备注
南明甲秀高级中学食堂、超市外包服务第一候选供应商南通鹏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7800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河转盘黔江路29号云凯熙园6栋1504室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鑫鑫永顺餐饮有限公司46800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黔江路(小河转盘)龙湾国际写字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耿苫
联系电话:0851-86745700
传真电话:0851-86743009
邮箱:27055031@qq.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6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