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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湖镇2015年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及车载式垃圾箱项目废标公告

2015-10-21 7 次浏览 其他公告

公告摘要

红枫湖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垃圾车及车载式垃圾箱询价采购,因递交响应文件不足3家而废标。采购单位:红枫湖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开标时间
2015-10-12
项目名称
红枫湖镇2015年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及车载式垃圾箱
公告类型
废标公告
联系电话
13595013663
联系人
阎先生

详细内容

红枫湖镇2015年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及车载式垃圾箱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公告号

项目名称:红枫湖镇2015年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及车载式垃圾箱,公告号:筑公资告〔2015〕采字第1331号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8日,询价日期:2015年10月12日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询价

四、废标原因

该项目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废标。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红枫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阎先生,联系电话:1359501366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姣,电话:18585622558,传真:0851-85229379

完整摘要

红枫湖镇人民政府就2015年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及车载式垃圾箱进行询价采购,公告号为筑公资告〔2015〕采字第1331号。该项目于2015年9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公告,询价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因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最低投标人数要求,该项目予以废标。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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