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15年11月4日9时30分,只有两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同时也只有两家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此项目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