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本项目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招标条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废标处理,需另行组织采购。
详细内容
废标公告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废标处理,需另行组织采购。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废标公告。该项目因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招标的最低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原采购计划终止,后续将另行组织采购活动。此类情况属于政府采购中常见的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而导致的废标情形,采购人需重新开展采购需求论证并择期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