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本项目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废标处理。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详细内容
废标公告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废标处理。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废标处理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属于法定废标情形,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