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2015年11月12日竞争性谈判项目废标,因递交保证金供应商仅有两家,不满足三家及以上的竞争性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终止该项目。
详细内容
竞争性谈判项目废标公告
截止至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三家,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只有两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保证金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此项目废标。
完整摘要
某竞争性谈判项目于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计三家,但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仅有两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数量需达到三家及以上,因实际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竞争性要求,该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现宣布此项目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