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本项目因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处理。
详细内容
废标公告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予废标。
完整摘要
本项目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开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由于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现予以废标处理。废标后,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此公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终止情况进行了正式说明,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