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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道路“三车”交通管控购买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2020-04-16 查看 1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重点道路“三车”交通管控购买服务项目已于2020年04月14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重点道路“三车”交通管控购买服务项目
交易编号:2020-ZFCG-0230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8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04月14日 09:3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黄洋,甘露,岳波,李奇,张引,白大勇,谢云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元)供应商地址备注
品目一:中环路1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陟翔保安有限公司203616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76号
第二候选供应商中威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880928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1号第19层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中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36160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龙井路21号1504室15层1504号
品目三:中环路3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铁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41200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航天园运动场1-5号办公室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永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2027520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岭中路136号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睿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4120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宅吉路66号旅华苑B栋1单元3层2号
品目四:中华路1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铁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138400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航天园运动场1-5号办公室
第二候选供应商中威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70496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1号第19层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振华保安有限公司2137344贵州省贵阳市------
品目五:中华路2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陟翔保安有限公司213312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76号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华威保安有限公司2137344贵州省贵阳市
第三候选供应商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93728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45号楼2层201
品目六:中华路3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13840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号盛世明珠大厦1单元9层4号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华威保安有限公司2137344贵州省贵阳市
第三候选供应商中威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70496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1号第19层
品目七:中华路4第一候选供应商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206896贵州省贵阳市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23560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号盛世明珠大厦1单元9层4号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诚远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23008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化工路1号1单元3-4号
品目八:人民大道1第一候选供应商贵阳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430000贵州省贵阳市浣纱路67号省机电设计院四楼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华威保安有限公司2428800贵州省贵阳市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诚远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42400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化工路1号1单元3-4号
品目九:人民大道2第一候选供应商贵阳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430000贵州省贵阳市浣纱路67号省机电设计院四楼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诚远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3661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化工路1号1单元3-4号
第三候选供应商四川威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41200四川省成都市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西一路65号2栋10层1001号
品目十:人民大道3第一候选供应商贵阳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332800贵州省贵阳市浣纱路67号省机电设计院四楼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302848贵州省贵阳市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33280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号盛世明珠大厦1单元9层4号
品目十一:火车站周边第一候选供应商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775112贵州省贵阳市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军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79820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街道办事处云上村浪风关6栋1层31号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威鲁士保安有限公司179376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20号B栋单元2层2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高媛
联系电话:0851-86726677
传真电话:0851-86726677
邮箱:bzc20140903@163.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9附28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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