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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用标准、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告

2020-06-10 查看 2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用标准、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已于2020年06月04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用标准、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交易编号:2020-ZFCG-0500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06月04日 09:3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汤杨,曾蓉,张荣勇,王元吉,税悦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元)供应商地址备注
品目一、理化检测标准品类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诚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玉田坝58栋2单元投标下浮:50%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雅玛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站路73号302幢1层2号投标下浮:20%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原荣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8层33-35号[花果园社区]投标下浮:20%
品目四、核酸检测及病毒培养耗材类第一候选供应商武汉韵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武汉市硚口区古北一路45号投标下浮:10%
第二候选供应商北京东方荣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4号投标下浮:7%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原荣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8层33-35号[花果园社区]投标下浮:7%
品目六、基因测序类第一候选供应商武汉韵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武汉市硚口区古北一路45号投标下浮:10%
第二候选供应商国药控股贵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大楼16层A座投标下浮:8%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原荣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8层33-35号[花果园社区]投标下浮:7%
品目七、微生物培养基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诚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玉田坝58栋2单元投标下浮:30%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雅玛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站路73号302幢1层2号投标下浮:22%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阳瑞晟化玻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9号投标下浮:20%
品目八、微生物耗材第一候选供应商国药控股贵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大楼16层A座投标下浮:8%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原荣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8层33-35号[花果园社区]投标下浮:7%
第三候选供应商北京东方荣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4号投标下浮:5%
品目九、致病菌分型检测类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雅玛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站路73号302幢1层2号投标下浮:23%
第二候选供应商国药控股贵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大楼16层A座投标下浮:5%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原荣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8层33-35号[花果园社区]投标下浮:7%
品目十、气体及配套类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原荣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8层33-35号[花果园社区]投标下浮:30%
第二候选供应商江西康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投标下浮:30%
第三候选供应商江西丰创商贸有限公司0投标下浮:30%
品目十一、玻璃器皿及塑料橡胶类第一候选供应商国药控股贵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大楼16层A座投标下浮:42%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阳瑞晟化玻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9号投标下浮:40%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雅玛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站路73号302幢1层2号投标下浮:30%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玉瑶、孔垂砚
联系电话:0851-85828196-609
传真电话:0851-85828196-609
邮箱:2502556103@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建勘大厦16楼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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