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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采购劳务服务机构评审结果公告

2020-09-08 查看 2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采购劳务服务机构已于2020年09月07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采购劳务服务机构
交易编号:2020-ZFCG-1263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3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09月07日 09:3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李建琴,邓涛,田大伟,杨秀,程媛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元)供应商地址备注
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品目一采购征收劳务服务机构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仁智房屋征收补偿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305室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阳明鸿房屋征收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1单元15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7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捷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山西路恒峰步行街一层投标报价(费率%):2
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品目二采购征收劳务服务机构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家乐达房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育才路194号6-1号投标报价(费率%):1.8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仁智房屋征收补偿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305室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阳明鸿房屋征收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1单元15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7
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品目三采购征收劳务服务机构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凯胜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97号金泰大厦13楼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家乐达房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育才路194号6-1号投标报价(费率%):1.8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阳明鸿房屋征收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1单元15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7
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品目四采购征收劳务服务机构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泰祥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下坝山路一号服务站2号楼307号房03号工位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家乐达房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育才路194号6-1号投标报价(费率%):1.8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阳明鸿房屋征收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1单元15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7
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品目五采购征收劳务服务机构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黔达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环路1457号北尚华诚E栋8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7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泰祥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下坝山路一号服务站2号楼307号房03号工位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阳明鸿房屋征收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1单元15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7
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品目六采购征收劳务服务机构第一候选供应商贵州嘉盛泰房屋征收政策咨询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405室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二候选供应商贵州泰祥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下坝山路一号服务站2号楼307号房03号工位投标报价(费率%):1.5
第三候选供应商贵州黔达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0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环路1457号北尚华诚E栋8层1号投标报价(费率%):1.6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奇飞
联系电话:0851-84394525
传真电话:0851-84394525
邮箱: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C座23楼8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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