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厂商名称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808,611,200.00元 | |
合同签约金额(人民币元) | 1,571,771,52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厂商名称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810,512,000.00元 | |
合同签约金额(人民币元) | 1,573,672,32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厂商名称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810,749,600.00 元 | |
合同签约金额(人民币元) | 1,573,909,920.00 |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合同签约金额不包含指定供货项目的合同金额(即人民币236,839,680.00元)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等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再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9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0851-86855187)投诉。
招标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855829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27840394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