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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

2018-01-29 查看 1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资格条件: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1、建设内容:改造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培训、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实现基础服务、政策服务、拓展服务、咨询代理等功能。
2、建设要求: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除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外,还应根据施秉县实际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等特色增值服务内容;争取接入省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门头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施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于2018年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对全县8个乡(镇)、64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建设,购买电脑、LED显示屏、电视、POS机、扫码枪、收银机、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2、建设要求:乡(镇)、村服务站点选址应优先考虑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和美丽乡村,已有电商企业服务站点的乡(镇)、村可以考虑合并建设。对各个电商平台提供开放式公共服务,不能仅为一家平台服务;服务站点门头应有统一制作的“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施秉县XX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字样;一个行政村中央财政支持建设服务站点个数不超过1个。8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64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必须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达标。
(三)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建设农村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运输体系及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 “最后一公里” 的物流“瓶颈”,建立完善的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体系。 
2、建设要求:
(1)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能够进行网购网销商品的包裹接发、品控分拣、存储配送和售后服务。
(2)乡(镇)、村的物流中转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的物流服务区实现,避免重复建设。
(3)物流运输体系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农家店、邮政所、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基础,结合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现有的乡(镇)物流配送网络,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公交班线,以及本地货运等各种运输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4)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重点协调统筹农村上下行物流资源,降低农村物流收派成本。县级物流中心到村级网点的物流配送能在72小时内完成,同时,协助当地村民将农村产品配送到县城。
(5)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
(四)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内容:品牌培育主要建设农产品开发体系,让农产品能实现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支持开展“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强农产品的营销策划和推广。质量保障主要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支持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和开展质量认证,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支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
2、建设要求: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1、培训对象及内容: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与职业院校、行政培训机构等紧密结合,在公共服务中心之内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建档立卡贫困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根据不同层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为:
(1)针对县、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互联网+”、电商趋势分析、县(市)域电商发展政策及机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引导式培训。
(2)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发展形势、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平台使用、网络安全等相关课程及微商系类、淘宝系类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3)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人员开设电商(微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网店设计装饰、运营管理及推广、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
(4)针对大学生村官开设以代购代销、在线支付、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信息员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5)丰富培训方式,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开展其它类型的相关培训。

2、培训要求:
(1)培训要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培训计划分阶段进行。
(2)培训机构选定应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组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确定,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优先选择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
(3)培训备案资料应有培训总体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名册。
(4)对每次培训授课要有现场照片和经过审核的培训方案及培训组织过程监管的证明材料。
(5)要有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
(6)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
(7)培训费用使用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省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
(8)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
(9)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0000人次以上培训目标。
(六)示范绩效评价
到2018年底前,建成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64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000人次以上;争取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建设县、乡、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物流快递企业乡(镇)覆盖率超过80%,且覆盖所有已建成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七、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
(七)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
施秉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按照《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规定内容执行。
(八)其他要求
1、必须拥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财务人员,有成熟的电子商务销售服务平台,有专业团队(专业人员),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网络销售等供应链业务经验,有商业诚信。
2、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能够充分利用当地产品的;在体系建设中,具有自有的物流企业或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合作企业,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当地资源及现有资源及有意向性与本土商贸企业合作的企业优先考虑。
3、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总体方案,包括企业情况及优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保障措施、工作时间节点等内容。
2、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商定。

三、评分办法
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45分)
1投标人业绩12分1)投标人案例以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类似业绩为准,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案例资料及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近三个年度内项目业绩加4分,最高得分为12分。
2投标人综合实力6 分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完善、技术力量充足、技术认证实力进行综合评价,其实力评价为组织机构完善(0-2分)、技术力量充足(0-2分)、技术认证实力(0-2分)。
5其他要求27分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在施秉县境内注册符合法律手续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得7分,不承诺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京东或阿里等领先电商平台授权资质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有无成功操盘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经验和经历;有无对农村服务网点专业培训课程体系;其他除申报方案外有无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条件;有无对当地农产品进行品牌包装能力,提供相关证明得10分,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技术部分(45分)
5投标人项目技术方案评价15分1)业务需求理解及综合分析程度,包括对运营模式、体系架构、功能需求、性能要求和实施要求等内容(1-6分)
2)运营方案完整、先进,功能完善、目标明确、满足用户需求度(1-3分)
3) 方案设计合理、升级扩展能力、稳定性,易用、易维护程度 (1-3分)
4)整体方案的规划,实施,落地实行严密程度(1-3分)
5对招标文件中项目建设内容响应程度3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响应性及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
1)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基础建设要求 (0-3分)。
2)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基础建设要求 (0-3分)。
3)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要求(0-3分)。
4)公共服务线上管理平台建设要求(0-3分)。
5)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要求(0-3分)。
6)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体系建设要求(0-3分)。
7)县域公共品牌打造要求(0-3分)。   
8)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要求(0-3分)。
9)安全食品溯源系统建设要求(0-3分)。  
10)特色农产品及旅游产品营销推广要求(0-3分)。   
价格部分(10分)
10报价分10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
1、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才能给予价格扣除;
③投标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二位小数,三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注:(若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经多数评委确认,应作为无效标)。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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