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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二次)单一来源公示

2018-07-12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需求

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

购买服务(二次)单一来源公示

1.项目名称: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CDQD-ZC1814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 采购主要内容: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二次)占地604.26亩,拆迁建筑面积约27199.29平方米(其中摊铺400个643.99平方米),拆迁255户。

(2) 采购数量:1批

(3) 采购预算(元):394470000.00

4.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二次)(详见采购文件)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购买服务(二次)的建设内容需由镇远县名城旅游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来承接资金自筹业务;

(2)为保证政府在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本项目需采用本地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的市场化企业,并能配合镇远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施建设项目的购买服务提供资金、主体承接等服务工作;

(3)购买的服务内容资金量巨大,且须统一提供长明的后续服务;

(4)具备特殊性、地域性且在镇远县政府监督管理下,满足相关要求,符合政府采购的承接主体条件。故镇远县名城旅游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6.拟定的唯一供应尚名称及地址:公司名称:镇远县名城旅游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镇远县西门街26号

7.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镇远县名城旅游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平台公司,运用本地企业利于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整体可靠性较高;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利于保证政府采购的质量,采用本地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市场化企业,有效解决本项目的特殊性,便于项目的内在管理和服务;

(3)建议该项目向镇远县名城旅游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服务。

8.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肖秉清 职称:经济师;姓名:唐万智 职称:工程师;姓名:江光国 职称:经济师;姓名:李春桃 职称:经济师;姓名:陈长尧 职称:工程师。

9.公式期限: 2018-06-21至2018-06-27

10.采购人名称: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黔东南州镇远县

联系人:庒波

联系电话:15186817716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北路22号(学院实训酒店五楼)

项目联系人:陈云

联系电话: 0855-8655997

12.ppp项目:否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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