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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2019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单一来源公示

2018-07-03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需求

剑河县2019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1、项目名称:剑河县2019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ZJC[2018]-1070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共计改造寨章片区、高速公路出口片区、城东片区及城西片区,总用地面积10.33公顷,涉及拆迁地域面积573800平方米,拆迁总建筑面积约197800平方米,拆迁和安置1200户。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元):本项目总投资1762296000.00元。

4、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为剑河县2019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资金融资、主体承接等服务工作。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剑河县2019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务,且涉及到棚户区征收及安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购买城镇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通知》(州财综【2018】20号)等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由于本项目实施时间紧,需要购买的服务资金量巨大,须统一提供长期服务,为保证政府采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同时考虑到地方项目实施情况,适合选择本地民情有相关熟悉和了解的市场化企业,并能配合本地政府工作要求,提供资金融资、主体承接等服务工作。(3)综上所述,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满足以上条件,拟由本地(剑河县)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的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本项目服务采购的承接主体企业。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剑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12号。

7、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剑河县2019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务,且涉及到棚户区征收及安置服务。由于本项目实施时间紧,涉及服务面广,前期工作难度大,需要购买的服务资金量巨大,后续服务时间长,为保证政府采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同时考虑到地方项目实施情况,适合选择本地民情有相关熟悉和了解的市场化企业,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的企业,并能配合本地政府工作要求,提供资金融资、主体承接等服务工作。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8、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唐万智

退休

造价工程师

李春桃

退休

经济师

肖秉清

退休

经济师

9、公示期限: 2018-07-04至2018-07-10

10、采购人名称: 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联系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

12、联系人: 方珍元

13、联系电话: 0855-5369330

14、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一期7栋4层403室

16、项目联系人:龙施俊

17、联系电话:0855-8357987

2018年07月03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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