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奥林匹克中心 PPP 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19-522401-R88-D03-7921
经金沙县财政局以金财采复【 2018 】 187 号 文件批准,采用 PPP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 贵州金沙奥林匹克中心 PPP 项目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政府授权 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目前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贵州金沙奥林匹克中心 PPP 项目;
2 、项目编号: 93-ZC2019-7-114 ;
3 、采购人: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5.1 项目基本情况
5.1.1 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本项目主要包含体育场(乙级)、训练场、体育馆、游泳馆、文化中心、体育公园、地下游客中心及配套商业、机动车停车库共 8 个子项,总体规划用地面积 28.582 公顷,总建筑面积 1629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0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2400 平方米,建筑单体按照国家绿色一星级标准设计。
( 1 )体育场(乙级): 15000 座,地上建筑面积 22800 平方米,规划道路下穿。
( 2 )体育馆: 4500 座,地上建筑面积 15800 平方米。
( 3 )游泳馆: 1500 座,地上建筑面积 11800 平方米。
( 4 )文化中心:包括文化馆、大剧院、规划展览馆、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少年宫及工人文化宫共 9 个部分,地上总建筑面积 50100 平方米。
( 5 )游客中心及配套商业:围绕中心下沉广场设置,地下总建筑面积 7800 平方米。
( 6 )地下停车库:位于体育馆、游泳馆、文化中心及公共广场下方,包含停车库及辅助设备用房,地下总建筑面积 54600 平方米。
( 7 )训练场地:占地面积 41460 平方米,标准足球训练场一片(带 400 米标准跑道),室外网球场若干。
( 8 )体育公园:位于南向自然山体位置,占地面积 68995 平方米。
5.1.2 建设地点:毕节市金沙县;
5.2 项目总投资: 158377.79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9560.79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31675.56 万元。
5.3 采购数量: 1 批
5.4 采购预算: 158377.79 万元
5.5 采购需求:采购具有较强融投资能力、业绩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方,提高本项目的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提升运营维护质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 [2016]90 号)规定:“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 PPP 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5.6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金沙县人民政府授权政府方出资代表金沙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开投”)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31675.56 万元,其中政府方参股比例为 5% ,社会资本参股比例为 95% ,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 31675.56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0% ),由政府方出资代表金开投与中标社会资本按 5% ∶ 95% 比例出资,政府方出资代表金开投以货币方式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1583.78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30091.78 万元,其余资金 126702.23 万元由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资金解决。
5.7 PPP 合作模式及期限
5.7.1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 运作方式。金沙县人民政府授权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 PPP 项目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公司签署《补充协议》。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运作方式分为项目识别阶段、准备阶段、政府采购阶段(成立 PPP 项目公司)、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
5.7.2 计划合作期限: 17.5 年(含建设期 2.5 年);
5.8 项目股权比例:
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金沙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投资人对本项目共同进行投资,在金沙县注册成立 PPP 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 5%:95% 。
5.9 项目付费及回报机制:本项目中,项目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两部分。
6 、最高投标限价
合理利润率上限: 7.5% ;年度折现率上限: 6.9% 。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本项目已经完成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皆有资格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7.2 本项目接受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
8 、发售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取得制作《投标文件》工具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8.1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 6月 21 日 9:00 时至2019 年 7 月 10 日 17:00 时;
8.2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8.4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
8.4.1 标书费人民币 叁佰元整,接受公司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 2019 年 7 月 10 日 17:00 时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
8.4.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①投标保证金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 2019 年 7 月 10 日 17 ︰ 00 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标书费、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帐户名称、账号、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帐,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②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收银行保函,若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则不用进行银行对公账户转账。
8.5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对采购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9.1 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报名成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公司或者采购人书面提出,提出询问的方式不限,提出质疑的方式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9.2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的,下载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投标人因此而造成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自行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上传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并于当日 10 时 20 分前解密;
上传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网上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11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 、其他
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 0857-8317294 。
13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1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2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环城北路 B-E 幢 1 层
13.3 联系人:倪智
13.4 联系电话: 15928924565
14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名称: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4.2 地址:金沙县政府
14.3 联系人:彭健
14.4 联系电话: 182120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