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观山湖区房屋拆除项目
2、项目编号:GZMC-ZG20208016
3、项目序列号:2020-ZFCG-0332
4、项目联系人:孙成作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6892235-728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序号 | 包号(品目名) | 招标内容名称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 备注 |
| 1 | 品目1:房屋拆除A | 房屋拆除1 | 一批 | 房屋拆除 | ①负责对已征收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不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②根据房屋移交单时间,单栋房屋从移交日起7日内安全拆除完毕,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顺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收安置中心监督,服从管理等;③数量:每品目60万方(以实际结算方量为准);④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且每个品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0元/㎡,最终每个品目结算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 |
| 2 | 品目2:房屋拆除B | 房屋拆除2 | 一批 | 房屋拆除 | ①负责对已征收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不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②根据房屋移交单时间,单栋房屋从移交日起7日内安全拆除完毕,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顺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收安置中心监督,服从管理等;③数量:每品目60万方(以实际结算方量为准);④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且每个品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0元/㎡,最终每个品目结算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 |
| 3 | 品目3:房屋拆除C | 房屋拆除3 | 一批 | 房屋拆除 | ①负责对已征收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不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②根据房屋移交单时间,单栋房屋从移交日起7日内安全拆除完毕,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顺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收安置中心监督,服从管理等;③数量:每品目60万方(以实际结算方量为准);④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且每个品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0元/㎡,最终每个品目结算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 |
| 4 | 品目4:房屋拆除D | 房屋拆除4 | 一批 | 房屋拆除 | ①负责对已征收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不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②根据房屋移交单时间,单栋房屋从移交日起7日内安全拆除完毕,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顺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收安置中心监督,服从管理等;③数量:每品目60万方(以实际结算方量为准);④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且每个品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0元/㎡,最终每个品目结算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 |
| 5 | 品目5:房屋拆除E | 房屋拆除5 | 一批 | 房屋拆除 | ①负责对已征收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不包含拆除后的垃圾清运;②根据房屋移交单时间,单栋房屋从移交日起7日内安全拆除完毕,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顺延,接受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收安置中心监督,服从管理等;③数量:每品目60万方(以实际结算方量为准);④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且每个品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0元/㎡,最终每个品目结算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
采购预算:30000000元
最高限额:30000000元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做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从事建筑物拆除的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为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5月11日 1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0851-8483974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0851-84839740,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0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9:30
12、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四楼开标一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若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可忽略此条。)
(1)投标保证金额(元):品目1:房屋拆除A:100000,品目2:房屋拆除B:100000,品目3:房屋拆除C:100000,品目5:房屋拆除E:100000,品目4:房屋拆除D:1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5月12日 09:3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银企直连方式交纳保证金(注意: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详情请点击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
账 号:1166012003000222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金麦社区服务中心14楼
项目联系人:陈秋丹
联系电话:0851-87989843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项目联系人:孙成作
联系电话:0851-86892235-728
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2020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