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及农村电商主体服务指导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2、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截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及采购内容:
项目 大类 |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标准 | 备注 |
一、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及农村电商主体服务指导 | 1 |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 以县电子商务培训中心为主体,加强与第三方培训机构、电商协会、电商企业等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 | 以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目标,力争到2019年底前,建立完整的人才培训机制,实现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培训3000人次以上,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示范带动效用凸显。 1.电子商务普及培训:三穗县农村电商理念普及和网店运营技能实操应用知识普及大讲堂”,培训1500人次以上; 2.电子商务贫困人员培训:三穗县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与运营能力提升、贫困村农村电商消费普及与精准扶贫能力提升巡回大讲堂,培训500人次以上; 3.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技能培训:对9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负责人进行为期3天培训,通过培训50%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年交易额较培训前年交易额平均增长20%以上;服务站点负责人能够熟练掌握产品推广、产品维护、品牌塑造等技能。 4.电商实训和孵化体系培训:三穗县小网商孵化实训营、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与孵化培育高级研修班,培训1000人次以上(小网商孵化不少于100人,企业不少于10家); 5.总培训人数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不低于30%,被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化为网商有网店并销售当地农特产品。 | |
2 | 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服务指导 | 采用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模式,由运营企业负责落实服务管理专业人员,承担县域电子商务整体综合性服务工作。 | 1.运营服务中心运进驻至少一家运营服务团队,团队配备工作人员10人以上,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 2.应设立服务前台、产品展示区和线上体验区等,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县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 3.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应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还应根据实际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等特色增值服务内容;同时,具备服务内容展示、电子商务(远程)培训和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功能,预留和开放接口,能接入省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 4.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本地电商资源,做好产品梳理、安全追溯、产品认证、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工作,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当地农村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比例。 5.网品研发,就本地农特产品、工业品、民族工艺品等产品研发不少于30套网品,SKU不少于100个,研发的网品要求适合网上销售。 6.做好村级站点指导服务工作。一是摸底调研95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的电商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的提升改造方案;二是每季度每个村站点不少于1次以上的服务指导工作;三是为各站提供产品整合、销售信息、技术指导、 运营指导等电商服务,并建立完善的日常工作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确保通过项目绩效评价。 7.打造本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依托本地三穗鸭、金秋梨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培育电子商务示范龙头企业。培育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示范龙头企业1家以上。 8.培育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流通带头人、种养殖大户、普通农户转变经营方式;培育综合性农村电商服务水平企业。到2019年底,达到培育综合性农村电商服务水平企业1家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4家以上,当地农民开设网店150家以上的目标 9.孵化网商创业者。扶持城乡大学生毕业生、待业青年、返乡务工人员、退伍军人、妇女以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障人士等人群进行创业、就业。实现带动创业或就业人员150人以上。 |
三、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日内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方按合同另行约定。
3、服务期限:2年。
4、其他要求:具体要求合同约定。
四、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