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网上答疑】垃圾收集箱采购及安装
问题描述: | 质疑函 |
提交时间: | 2021年03月18日 04时02分 |
回复内容: | 垃圾收集箱采购及安装质疑回复各投标单位:垃圾收集箱采购及安装项目收到投标单位质疑,现回复如下:质疑事项1:“投标产品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得4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评分项不合理。回复:此项打分修改为“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供应商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说明:本项是作为商务部分评分项,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不属于强制提交的材料。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作用: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满足的条件中: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只强调了研发投入比例,并未强制企业规模。未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并且,高新技术企业领域包含了: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是考核供应商综合实力的因素之一。质疑事项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八节支付理服务中规定的注:本项目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前期由采购代理机构垫付,中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补足。回复:本项目评审费直接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不再需要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质疑事项3:技术参数中“箱体后门全封闭防水,门栓采用螺旋式开关描述不明确。质疑事项4:技术参数中“箱体骨架采用60mmX40m的矩管做框架,环斜拉柱宽度78mmX40mm”描述不明确。质疑3、4回复:技术参数变更说明为箱体后门密封防水,可加装防水封条,手把式螺栓把手可以起到螺栓加固作用,防止污水外流,拉环斜拉柱是箱体前部勾臂挂车位置的拉柱。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与本质疑有冲突的,以本质疑修改为准。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9日上午10:0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同开标时间 采购人: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
回复时间: | 2021年03月24日 10时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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