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 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11】0014
项目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 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投资:70097.14万元
最高限价:70097.14万元
采购需求:1、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2、政府授权:本项目经安龙县人民政府授权,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安龙县由榔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0932.69平方米(约226.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86556.28平方米。4、项目资本金:资本金为 14097.14 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人民币 2819.43 万元,社会资本出资人民币 11277.71 万元。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机制。
合作期限:25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计算。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二、社会资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资料:
(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3)提供 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提供 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不作社会保障资金要求。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本项目联合体要求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具体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附件(点击此链接 :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
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八、资格预审日期:2021年12月3 日10:00时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只认定最先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余申请人均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安龙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社会资本(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龙县
联系方式:朱琳/1388591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幢605号
联系方式:刘晶/0859-333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
电 话: 0859-33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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